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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长办实地督察荔湾区、海珠区水环境治理情况

发布时间 : 2024-10-07 02:42:13   来源:ballbet贝博  阅读次数: 1

  为检验各区落实广州市第3号总河长令要求成效,4月8日,广州市河长办组织污染源查控人员赴荔湾区大和涌、海珠区敦和涌等地实地督察水环境治理情况。村集体物业建汽修厂十几年,满地油污直接影响河涌;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成摆设,被查近一年仍未整改……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市河长办强调,各区在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第一轮污染源上报、整治及销号等工作,漏报、误报、瞒报将被问责及督办。

  8日上午,记者跟随巡查人员进入增滘村。一家占地面积颇大的汽车修理厂建于荔湾区大和支涌的岸边,部分建筑更直接覆盖河道。被覆盖的河道水体浑浊泛黑,水面上漂浮着塑料袋、白色餐盒、饮料瓶等不易降解的生活垃圾。更为严重的是,修理厂将多个油罐直接放置在河涌边,地面满是黑色油污。

  巧合的是,这家修理厂名为广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大和涌村居级河长为李广成。“这个汽修厂是哪里的企业?”现场,记者致电询问,李广成表示广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是村里的集体物业,与他本人没任何关系。之前市里对广成汽车修理厂进行过检查,的确有一定的问题,已经通知整改。

  “这个地方搭建有多久了?以前有没有上报?”对此,李广成河长含糊其辞,表明了自己2018年才回村工作,对相关情况并不了解。而事实上,汽修厂一工人拿出的税务登记证显示为2011年。而他本人也承认,该汽修厂已经经营十几年了。同时,据广州市河长办资料显示,李广成河长共管辖包括大和涌、增漖涌、花地河增滘联社段、广佛河增滘联社段、菊树北涌增滘联社段在内的五个河段。从今年1月1日至今,李广成河长没有开展过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的工作,“四个查清”工作没有落实。

  8日中午,记者又随查控人员来到位于海珠区的敦和涌。敦和涌发源于叠景路北侧,上游源头部分水体清澈,但往下游查看,水体逐渐浑浊变黑,散发出阵阵刺鼻气味。

  记者跟随查控人员一起查看两岸的污染源,走进一家协和中医门诊部。只见医疗废污水处理设施被放置于缺少照明的阴暗角落,不仅没有通水通电,上面还放置了抹布、拖把等杂物。“你们的设备怎么没用呢?”现场的护士却表示这台设备是闲置在这里的,从未使用,现场也没有懂得操作这台医疗废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作人员,“我们没产生废水。”

  当查控人员要求医院出示相关证件时,一男性负责人匆匆赶到。面对查控人员的质疑,该负责人一开始声称医疗废水都是通过医疗废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再排出的。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回复明显“打架”。最终,该负责人承认医院的医疗废水并未经过处理,而是与生活垃圾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查控人员进一步要求该负责人检查相关证件,发现该医院并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事实上,去年7月初,广州市河长办根据市民投诉进行摸查工作时,已经发现该门诊部存在医疗废污水处理设备长期没有运转等问题,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本次巡查,相关情况并未得到改善。

  此外,顺着敦和涌河道往下游,临河而建的一个环保再生资源回收点正散发着阵阵恶臭。记者随巡查人员走近该回收点,绿色的编织袋填装着垃圾摞得像小山一样,路边还散落着塑料袋、矿泉水瓶、破布等生活垃圾,回收点使用的铲车、水桶等工具直接堆放在河岸上。

  广州市第3号总河长令明确要求,广州2019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实现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2020年全面剿灭黑臭水体的目标。为此,广州正积极开展网格化源头减污挂图作战,广州市河长办要求,各区在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第一轮污染源上报、整治及销号等工作。同时,将随机对村(居)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漏报、误报、瞒报的污染源信息;对漏报占比不达标的区、镇(街)、村(居)将予以批评及督办通知。同时,市河长办定期复查各区整改工作情况,并随机对部分村(居)典型排水户进行突击盲检。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治或整治不达标的,由水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对典型排水户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追究问责。

  同时,广州市第3号总河长令明确,对在治水工作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广州市河长办对于谈话提醒后依然敷衍履职的河长,将根据相关规定由纪委问责部门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可能会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免去其领导职务。对不履职不尽责的河长要问责,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党纪处分的要党纪处分,该免职的要依法免职。

  广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广州将重点加强对餐饮、汽修、农贸市场、批发商业市场等领域的监管,同时推进村级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工作。完善广州市“散乱污”场所大数据系统建设,发挥系统跟踪监测和分析功能,对不正常的情况及时调查,防止反弹。河涌两岸违法建设整治要向支涌、边沟边渠延伸。再次深入排查197条黑臭河涌两岸6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逐一摸清权属单位,理清违建数量,提出整改措施,建立管理台账。对于违法建设,要立查、立改、立拆。